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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消失的两万四千元
「林学长,救命啊!我真的要睡公园了!」
晨曦的大学学弟——外号「小明」的法律系大三生,此刻正坐在正诚法律事务所的会客室里,哭得像个被抢走糖果的孩子。
「小明,你也是读法律的,冷静点。」晨曦一边递面纸,一边努力维持专业形象,「发生什麽事了?」
「我要搬家,结果房东太太说,因为我把租屋处的墙壁弄脏了,加上马桶盖有刮痕、流理台有水渍,她要把我两个月的押金,总共两万四千元全部扣光!」小明激动地挥舞着租约,「她还说,如果不服气,尽管去告她,她认识很多法官!」
老江在後方一边剔牙一边吐槽:「每个恶房东都说自己认识法官,我看她顶多只认识法警室门口的量T温志工。」
2.「生活痕迹」不是「毁损」
晨曦翻开小明带来的照片。墙壁上只有几处淡淡的家具靠过的痕迹,马桶盖也只是正常使用的微小磨损。
「这太过分了。」晨曦皱起眉头,法条反SX地喷涌而出,「根据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,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保管租赁物。但如果是依约定方法使用所造成的自然损耗,承租人是不负赔偿责任的!」
「但他坚持那是毁损!」小明垂头丧气,「她还说契约里写着退租时需恢复原状,所以她要找专业清洁公司和油漆工,报价单刚好就是两万四千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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