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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「智力」的标价
「林律师,你看这诊断书!我儿子以前考试都考一百分,自从被那个小胖撞了一下後,昨天数学居然只考了八十八分!这不是智力受损是什麽?」
正诚法律事务所内,一位穿着贵气、双眼冒火的贵妇(以下简称豪母)正用力拍打着桌上的一张考卷。而坐在对面的是一脸无助的「小胖妈妈」,她低着头,手里紧紧抓着抹布,显然是在打工途中被紧急叫来的。
晨曦接过那份诊断书,上面只写着:「头部轻微挫伤,建议观察。」
「一百分变八十八分,差额是十二分。」晨曦推了推眼镜,忍住想笑的冲动,严肃地说:「所以豪母您主张,这十二分的差距价值……五十万台币?」
「这叫期待利益损害!」豪母拔高音调,「我儿子原本是要考资优班、当医生的!现在脑袋被撞笨了,这损失你赔得起吗?」
2.损害赔偿的「因果关系」
老江从一堆卷宗里抬起头,吐掉嘴里的口香糖:「豪母,法律上的损害赔偿是要讲相当因果关系的。你说撞一下变笨,那得先证明你儿子原本是Ai因斯坦,现在变成了……呃,林晨曦。这难度很高喔。」
「江律师!」晨曦抗议地喊了一声,随即转向豪母,「根据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,侵权行为的成立必须有实质损害。医学上并没有智力下降十二分这种诊断。而且,根据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,不法侵害他人身T或健康者,赔偿范围包括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,或者增加生活上之需要。请问,这十二分影响到他现在的劳动能力了吗?」
「他……他现在看到数学题就头痛!」豪母语塞,随即耍赖,「反正我不管,不赔五十万,我就告到那个小胖留校察看!」
3.法律人的「反向破案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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